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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5  浏览数:1023  信息来源:
 

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高水平项目攻读博士研究生遴选工作现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1.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高水平项目)攻读博士研究生面向以下三类人员选拔:

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

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应继续在本校攻读博士学位(因导师工作变动学生随之转学的情况除外),申请时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现任指导教师的同意函。

2. 国内学校在籍学生在德国交流期间,如希望申报上述项目应由国内学校推荐,不通过驻德国使馆教育处受理。

二、时间安排

1. 20243100-3124时(北京时间),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逾期无法接收。

2. 如需修改申请表,请并务必于申报截止前再次提交和上传所有电子材料附件;33124时信息平台关闭后,将无法提交申请、修改或补充材料。

3. 项目录取结果将于5月底通过国家留学网和信息平台公布,申请人可登录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三、注意事项

1. 高水平项目不资助学费(允许外方收取少量注册费等费用),此部分人员申请时应已获得外方全额学费资助或免除全部学费。

2. 高水平项目以下申请可不予受理:

①申请人为本科在读的;

②申请人为硕士在读,但不属于应届硕士的;

③申请人硕士毕业已经离校回国的;

④申请人已进入博士二年级及以上阶段的;

⑤外方未免除学费或未提供全额学费资助的;

⑥申请人思想品德方面存在问题的。

3. 项目材料在线提交即可,申请人无需寄送书面材料。

4. 申请人应确保申请材料清晰、真实、完整,驻德国使馆教育处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已经完成学业且已回国的人员,视为国内申请人,应通过国内单位申报。

5. 项目选派办法请查阅“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网址为:https://www.csc.edu.cn/chuguo/s/2751)。

四、相关问题解答及联系方式

申请人如有关于项目申报问题,可查阅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常见问题解答(申请人用)”(网址为: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56),也可与驻德使馆教育处或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联系。

1. 驻德国使馆教育处

赵老师,电话:030-27588375

邮箱地址:02@de-moe.org

2. 国家留学基金委高水平项目负责老师

电话:010-66093961/3346/3957

电子邮箱:yjs@csc.edu.cn

3. 信息平台技术问题咨询

电话:010-66093975

邮箱:xxzy@csc.edu.cn

欢迎符合条件的在德留学生积极申报。

 

驻德国使馆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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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德使馆教育处

中国驻德国使馆教育处
Abteilung für Bildungswesen der Botschaft der Volksrepublik China in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