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通知,2015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报工作现正式启动,欢迎符合申请条件的广大在德留学人员向我处进行申报。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5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报对象为正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一年级以上(不含一年级),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含当天)的自费留学人员。
不受理下列情形人员的申请: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在2015年1月1日前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二、申报要求
1.网上申请
2015年仍然实行网上申请,邮件发送“个人基本信息”,并及时寄送纸质材料。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下载并认真阅读项目实施细则和申报相关要求等资料(见本通知附件1-4)。
2.申报时间
3.材料要求
(1) 请申请人严格按照附件2- “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管理系统使用指南”要求填写申报材料。须提交的书面材料见本通知附件3-“申请注意事项”。所有书面材料(注:导师推荐信请尽量用英文书写,若用德语书写须提供汉语译文,以备专家审核)均须提供一式两份,每份材料尽量控制在三十页以内。请按书面材料清单顺序要求在材料左上角用订书机装订成册,不要自行添加塑料封皮。如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不完整或不符要求,将无法予以受理。
(2) 博士在读时间已满三年者,请另行出具一份由指导教授签名的关于预计答辩时间的说明函,此函件请不要和其他书面材料一起装订。
(3) 请在网报完成后,按本通知“附件4”示例要求将“申报人基本信息”(Excel表,序号可暂空)认真填写后发至05@de-moe.org,至此完成电子版申请材料的全部提交工作。
4.材料邮寄
请申请者务必于2015年10月5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将申报材料寄往驻德使馆教育处,信封上注明“罗毅老师收”和“2015国家优秀自费生申请材料”字样(注:为便于申请材料及时寄抵收取,请勿寄挂号信),以免延误受理时间。
邮寄地址: Bildungsabteilung der Botschaft der VR China, Dresdener Str.44, 10179 Berlin。
三、其它
驻德国使馆教育处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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