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国外汉语教师赴华研修项目申请指南
一、报名条件:
1、德国教育机构在职汉语教师
2、德国籍或中国籍并有德国长期居留权
3、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
4、热爱汉语教学,有长期从事此项工作的意愿
二、研修院校、时间和课程:
请参阅国家汉办网页,网址:www.hanban.org -汉语教师-外国汉语教师来华研修项目,查询各班级信息。
三、报名方式:
申请人登陆网上“来华培训系统”填写申请(不需要邮寄纸质申请材料),提交申请表,并在该系统内查询录取等各项通知。网址:http://lhpx.chinese.cn/lhpx/。请注意网上表格中“推荐报名的孔子学院或中国使领馆名称”一栏,请务必选择“驻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大使馆”。
四、申请截止日期:2011年3月30日
五、研修费用
国家汉办将为学员提供在华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教材费,国际旅费原则上由学员自理,如有困难,可联系驻德使馆教育处向汉办申请资助。
住宿标准为双人标准间,若学员因故需要高于此标准的住宿,须自行承担差额费用;住宿起止日为研修报到日至结业日,其余时间的住宿由学员自己解决。
六、咨询联系人
驻德使馆教育处 潘孟秋老师
Frau PAN, Mengqiu
Bildungsabteilung
Chinesische Botschaft
Dresdener Str. 44
10179 Berlin
Tel: 030-2462 9310
Email: 07@de-mo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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