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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德自费留学人员申请2017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2-28  浏览数:11303  信息来源:
 

  为体现对在外自费留学人员的关心,促进优秀人才成长,经教育部批准,2017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将面向在德自费留学人员进行选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候选类别
  候选类别为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条件
   1.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申请人应为在德国各州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
  申请时,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已获得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
  申请人范围不包含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已经获得德方奖学金的中国籍留学人员也不在申请之列。
  2.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申请人应为在德国各州高校正式注册的自费留学应届学士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
  申请时,应届学士毕业生应已获得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攻读硕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
  申请人范围不包含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已经获得德方奖学金的中国籍留学人员也不在申请之列。
    四、选拔办法
  采取个人申请、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审核推荐、国内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1. 申请受理
  驻德国使馆教育处安排专人负责接受咨询、受理申请、对申请人按《2017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人选。
   2017年的申请受理时间从北京时间320日开始,4524时截至。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将申请材料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同时将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及其电子版分别通过邮寄及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给驻德国使馆教育处的主管老师。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及说明详见国家留学网“2017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专栏
   2. 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组织专家评审,评审工作按照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对申请学费资助人员将组织面试,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录取结果将于20175月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五、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
   1. 在德自费留学人员2017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材料封面,并请在申请材料清单页分别用铅笔注明各类材料页数。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原件(研究生类)
   3. 护照首页及签证的复印件
   4. 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5. 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6.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 在籍证明原件
   8. 研究计划
   9. 主要科研成果(清单及摘要,如有请提交)
   10. 详细的国外导师介绍(中文或英文)
   11. 获奖证书复印件 (如出国留学申请表中填写相关奖项)
   12. 两封专家推荐信(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13. 收取学费明细表(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请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研究生类申请人用) 》准备书面材料(详见国家留学网),按以上顺序用订书器在左上角装订成册( 一式一份);提交纸质材料不完整者,不予受理;请务必在邮寄纸质材料的信封及电子邮件的主题分别注明“2017年艺术类海外申报字样;且单次发送电子邮件及附件材料的文件小于20M字节。
  六、派出及管理
  1. 被录取的留学人员须回国办理有关手续,包括:签订并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办理签证(如有需要)、订购出国机票、领取《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等派出手续。
  2. 留学人员回国参加面试和办理签订并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及派出手续的国际旅费由本人自理,自国内赴留学目的国的国际旅费由国家留学基金负担,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在办理派出手续时购买。
   3. 留学人员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等报到材料到驻德使(领)馆教育处(组)报到后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七、其他说明
  有关本项目的通知及其他材料说明等,可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主页(http://www.csc.edu.cn),查看出国留学-综合项目专栏-2017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专栏
  八、联系方式
  驻德使馆教育处主管老师: 刘青文
  电话:030-24629319
  
电子邮箱:
03@de-moe.org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Herr Dr. Qingwen Liu

Bildungsabteilung der chinesischen Botschaft in BRD

Dresdener Str. 44

10179 Berlin

 


附件下载   如需下载请在文件名上点击右键,将链接另存为。
附件一:2017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办法.docx
附件二:2017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常见问题解答.docx
附件三:在德留学人员2017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docx
附件四:海外选拔项目申报流程说明.doc
附件五: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使用指南(海外申请类).doc
附件六:在德自费留学人员2017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材料-装订封面要求.doc
驻德使馆教育处

中国驻德国使馆教育处
Abteilung für Bildungswesen der Botschaft der Volksrepublik China in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