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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海外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24  浏览数:10994  信息来源:
 
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将继续面向在德留学人员进行选拔。为做好留学人员个人申报、使馆审核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政策
拟申请2018年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的在德留学人员,应及时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官方网站(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出国留学”网页,查看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专栏,详细阅读《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2018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办法》,结合《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常见问题解答》、《2018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常见问题解答》,全面了解国家公派留学项目选拔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和范围,确认申请资格,选定申请项目,掌握申请流程。
二、选拔范围
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面向在德国的自费留学人员及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拔,其中:国家公派或自费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或艺术类特别项目攻读博士学位;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自费留学攻读硕士学位第一年(学制为一年的硕士研究生除外)的学生可申请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攻读硕士学位。
三、选拔程序
2018年国家公派留学项目选拔工作采取“个人申请、驻外使馆教育处审核推荐、国内专家评审录取”的方式进行。
1. 个人申请
申请人在2018年3月20日—4月5日24时(北京时间)期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申请,并按要求将申请材料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申请材料应按照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公布的《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在国外留学申请人用)》、《2018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外研究生类别申请人)》的要求进行准备和提交。
申请人须同时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套)填写封面(见附件)并装订成册后,于2018年4月5日24时(北京时间)前,邮寄至驻德国使馆教育处,邮寄信封上注明“2018年公派留学申报材料”字样。邮寄地址:
Herr LU Xun
Bildungsabteilung der chinesischen Botschaft in BRD
Dresdener Straße 44
D-10179 Berlin
2、审核推荐
2018年4月5日24时(北京时间)前,驻德国使馆教育处根据《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相关规定,对申请人资格、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相关条件的申请人统一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进行评审。对不符合申请资格、材料不完整不真实、书面材料与网上信息不一致、逾期邮寄材料的申请,将不予以推荐。
驻德使馆教育处分管工作联系人: 卢逊,电话:030-24629319。电子邮箱: 03@de-moe.org
3. 评审、录取
2018年4月-5月,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按照相关原则、要求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录取结果将于5月底公布。
附件:申请材料封面
 
 
                                                        驻德使馆教育处
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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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申请材料封面.doc
驻德使馆教育处

中国驻德国使馆教育处
Abteilung für Bildungswesen der Botschaft der Volksrepublik China in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