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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疆争:中国的立场,国际的声音”研讨会在柏林成功举办

发布日期:2016-06-07  浏览数:7033  信息来源:柏林华人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会
 

        6月5日,柏林华人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会在柏林洪堡大学举办了题为“南海疆争:中国的立场,国际的声音”研讨会。来自德国、荷兰的8名法学专家和年轻学者汇聚德国首都柏林,旨在研讨南海问题,发出海外学人捍卫祖国利益的强力呼声。柏林地区留学生、华人、中资企业、驻外媒体七十余名代表与会。活动由该会秘书长,柏林自由大学博士生陈思宇主持。
        柏林自由大学法学博士生王琦代表主办方致辞。他表示海外学人应牢记自身使命,利用独特优势,发挥海外智库和民间外交的作用,用国际社会能够理解、愿意接受的话语展示中国的立场,传播中国的主张,为南海和平发展之声注入更多的中国音符。

                                    
        国际经济法专家、洪堡大学访问学者、南昌大学法学院邱润根教授做了关于“南海仲裁案的法与理”的报告。他主张,南海仲裁案搅局南海和平,引发众多国家角力。2013年菲律宾单方强行将涉及中国南海主权的争议提交海牙国际仲裁法庭进行仲裁,中国自始至终就是主张不接受、不参与。尽管菲律宾在提起国际仲裁时,进行了人为的事由切割和包装,以便符合强制仲裁管辖的要求,但国际海洋法公约的立法宗旨和法律结构设计的逻辑表明,这一国际仲裁从一开始就违背法律规定,而中国主张完全符合国际海洋法公约的立法宗旨和法律规定,也符合国际法的基本法理,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法理支撑。

                                   
       德国海德堡比较公法与国际法马普所“国际法上成功的争端解决”研究项目博士生罗刚做了关于“国际法上程序性权利的滥用与法律现实主义:菲律宾单方南海仲裁案关于中国立场的法理应对思路”的报告。他主张,基于法律现实主义的立场,在国家利益彼此竞争的国际政治现实条件下,国际法的解释与适用,无法与司法者个人所暗藏的政治意识形态和道德价值倾向截然分开。在海洋法公约体系中,强制性仲裁程序(第287条等)原本被设计成次要性、末端性的第三方争端解决程序,其启动起码存在着“先决性条件”(第300条等)、“前置性条件”(第281条等)以及“限制性条件”(第298条等)三道关卡的审查。在菲律宾单方南海仲裁案中,尽管菲律宾通过“转换”、“切割”、“断后”等手法包装其仲裁请求,成功地把我国“抓进”了强制性仲裁程序。但是,从国际条约法、国际习惯法以及一般法律原则出发,结合2015年10月的管辖权与可受理性裁决,菲方滥用程序性权利的事实以及仲裁庭裁决管辖的法理偏见是显而易见的。

                                    
        荷兰乌特勒支大学法学博士生刘恺做了以“国际海洋法视阈下我国在南海问题上的可行策略研究:以菲律宾仲裁案为例”为主题的报告。他主张,应推动考古学、地理学和史学研究,使我国对南海的原始主权证据得以进一步确凿,在国际法层面为“我国在南海的主权和相关权利是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这一论断提供更多有力的法律证据。同时,鉴于国际法院在审判新加坡与马来西亚白礁主权争议一案中所确立的“有效控制原则”,我国应继续在具关键地位的南海岛礁上采取有效的政府管控措施。
        乌特勒支大学国际公法专业博士候选人彭芩萱介绍了她所发起的南海仲裁案公开信行动。她与荷兰的几位国际法专业的博士生共同合作,开展了南海仲裁案公开信的写作与传播项目。这封信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相关条款做出了解释,有理有利有节地维护我国对南海的固有主权,对菲方这起“披着法律外衣的政治闹剧”条分缕析,将菲方滥用程序和仲裁庭越权管辖的事实展现在读者眼前。公开信以英文写就,并拟翻译成荷兰文和中文,将在全球范围内征求学者签名支持、引导国内外舆论,为中国立场发出国际法学者的声音。同时,起草团队还专门设立了“法眼观南海”微信公众号,向国内外速递有关南海问题的最新进展和深度分析文章。
        厦门大学法学院蔡从燕教授做了“中国崛起背景下的中菲南海仲裁案与行动中的国际法”的报告。他认为:由于中国拥有强大的政治、经济与军事实力,国际法越来越成为一些国家阻挠中国实现和平崛起的重要工具。尤其是,以国际法治、主权平等以及争端解决司法化为理由或借口,一些小国正在非出于善意地,甚至恶意地利用国际法。中国外交部发表的《关于菲律宾共和国所提南海仲裁案管辖权问题的立场文件》以及王毅外长发表的《中国是国际法治的坚定维护者和建设者》都指出了国际法或国际法治可能,并且正在被滥用的问题。中国此次决定采取“不接受、不参与”的法律政策是极为罕见的,这并不代表中国政府对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的一般态度。以WTO争端解决机制为例,中国对其它WTO成员方提供的指控均采取积极应诉的做法,中国履行WTO争端解决机构裁判结果的良好纪录也获得WTO及其成员的普遍肯定。因此,简单地以中国拒绝接受与参与中菲南海仲裁案为由指控中国违背国际法治的时代潮流是不公正的。还要指出的是,中国政府可以充分发挥国际法学者的作用。为防止仲裁庭“错上加错”,有必要通过中国国际法学者向仲裁庭传达正确的关于本案事实与法律问题的意见。
        北京大学与柏林洪堡大学法学博士生李柯做了“中国在南海:两种秩序想象的碰撞”的报告。他指出,中国在南海/南洋初步建立秩序的时代,也是西方逐渐深入亚洲朝贡体系内部的海洋时代,不同的秩序想象从此开始形成竞争性格局,并持续影响着中国对自身的理解。时至今日,英语国家主导的全球秩序已显出雏形,但和康德主义者所设想的“全球正义”迥然有别,它在根本上是一种分区分级规制的霸权体系,其核心仍是十九世纪以来的古典地缘政治思想和古典国际法。理解美国以及区域内国家在南海作为的关键切口即在于此。中国在南海所涉法律争议是百年来学习与这套世界观和规则体系打交道的一个片段,但另一方面,中国兴起作为事实,已经对这套秩序现有的结构提出了挑战。如果说在现有的规则体系内用精致的法律技艺谋求争端解决是近忧的话,那么能否改造规则乃至提供一套不同的秩序想象,就是远虑了。这无疑是重建中国内与外的过程,是重建我们作为一个文明之自我理解的过程。
        西北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经济地理与规划系副教授,海德堡大学地理系访问学者李钢博士做了题为“一带一路战略与中国全域发展——兼论南海疆争的应对方略”的主题报告。他在一带一路战略的背景下分析了南海对中国国家利益的重要意义。他认为南海疆争的应对方略是:辨清争端实质,树立大国自信;顶住各方压力,坚持区内解决;加固实控范围,开辟带路通道;加大战略投放,刚柔并济破局;团结内外舆论,依法据理捍卫。
        柏林自由大学社会学博士生朱璟华做了关于“台湾地区对南海问题的立场的”报告。他指出,在南海疆争的问题上,台湾地区与中国大陆的立场是一致的,两岸都认为南沙群岛的主权属于中国,都呼吁在南海“搁置争议”与“共同开发”,都反对将南海问题不合理地国际化。当荷兰海牙国际法庭就南海问题举行听审会时,台湾方面的公开声明与大陆一致,拒绝承认国际法庭的司法管辖权。历史上,两岸在南海问题已有过良好的合作,如1995年中菲爆发“美济礁事件”,台方发表声明力挺大陆,强调历史性水域主权绝不容改变。这一切充分体现了海峡两岸兄弟同心,外御其侮的决心和默契。
        研讨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场的年轻留德学人表示,当将来南海问题的“接力棒”传到我们这一代人手上时,定将挑起重担,不负前辈的贡献,无愧人民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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